12月2日,江西省新余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开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主题宣传活动,创新交管工作思路,请人民群众身边的人和事,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,联合市委宣传部和文明办,首次对殷赣康、张赣春等6名服务交通公益人物进行了表彰。号召市民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,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。
近年来,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迅猛,人们在出行方便的同时,随着车辆的增多,也给城市的交通环境带来巨大压力,并引发了交通拥堵等诸多现实难题。新余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实际,围绕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提出的“抵制七类违法,安全文明出行”主题,联合市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组成服务交通公益人物评选委员会,评选出新余市首届服务交通公益人物6人,其中“交通安全宣传代言人”2人,“交通安全宣传大使”2人,“交通安全志愿者”2人。新当选的新余市首届服务交通公益人物殷赣康老人说:“交通安全,人人有责。希望广大市民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安全,在出行中养成尊老爱幼的好习惯,互相礼让。”
活动当日,新余市各县区、各单位、部门以“交通安全日”为载体,精心组织主题宣教活动,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,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、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,让安全文明出行更加深入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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